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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土建池体系统改造
适用场所
适用于原有系统升增容改造,即将原沉淀池、初沉池、二沉池等沉淀设备进行改造,与磁载混凝系统相结合,形成新的沉淀系统,避免了土建设备的二次建设。
特点
土建费用低、项目投运快,运行费用低等
2、钢制一体化设备
适用场所
适用于厂区内用过相应的沉淀系统,需要新增系统,同时不具备土建施工条件。一体化设备的反应区、沉淀区及污泥浓缩区等工艺设备,主要是由碳钢钢板焊接,并做相应的防腐处理后即可投运,取代了常规施工中的钢砼池体。
特点:投运速度快、组合可变且方便、占地面积小及投资费用低等
3、移动式一体化装置(车载或集装箱等)
适用场所
主要适用于处理规模在5000m3/d以下的小型处理项目, 及应急处理项目的快速投运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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